填报时间
7月16日至7月17日,每天8:00至17:00。
录取时间
(资料图片)
7月18日至7月21日。
志愿设置
普通高中(三所学校,平行志愿),或五年制高职、三二连读高职、中等职业学校(任选一所)。
志愿范围
直属普通高中学校(含特色招生、艺体特长生计划),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各县区普通高中学校、民办高中,未完成计划的五年制高职、三二连读高职、中等职业学校。
填报条件及说明
未被录取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,根据本人情况及本次志愿范围内学校招生计划,可顺次填报三所普通高中学校志愿,或任选一所五年制高职、三二连读高职、中等职业学校。普通高中录取采用平行志愿的方式进行投档。
招录信息发布
本批次录取结束后,向社会公布招生数量、录取分数线及录取考生信息。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不再接受考生下一次志愿填报,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将向社会公布计划余额并继续征集志愿。